近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税务局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践行中国税务精神,树牢“五种工作理念”,落实“四力”系列举措,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税务家文化”建设,着力推进“五个文明”、“六大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用心用情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文明创建融入到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新疆税收事业现代化做出了突出贡献。连续多年被自治区税务局、地委、行署评为“优秀单位”,先后荣获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模范职工之家”,系统1个基层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1个纳税服务厅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3个基层单位荣获“自治区最佳文明单位”,2个基层单位被评为“自治区法制基地示范点”,2个基层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税务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系统有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1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个人1人、全国好人榜好人3人,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阿克苏地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朱基明表示,面对新起点,地区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细致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行业文明程度,更好发挥税收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