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第十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师市辖区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常住居民、在校学生(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新生儿、贫困人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师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成年居民360元,普通学生儿童260元。
三、缴费期限
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限原则上在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
四、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1.微信小程序缴费。选择小程序缴费的缴费人,可用微信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输入缴费人员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险种、年度、金额等信息后,正确选择“社保参保机构”,按照提示完成缴费。
2.支付宝缴费。选择支付宝缴费的缴费人,可使用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进入,点击“我要缴费”,填写缴费人身份信息,正确选择“社保参保机构”,按照提示完成缴费。
(二)柜面缴费
缴费人携带社保卡、智能手机到就近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北屯税务局办税大厅使用POS机或代征客户端缴费;缴费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开户银行自助缴费终端或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
(三)协议扣款缴费
选择协议扣款方式的参保人员,需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将需缴纳费款足额存入协议账户,由税务机关实施批量扣费。未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参保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到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将需缴纳费款足额存入协议账户。
(四)虚拟户缴费
未能全部使用税务小程序缴费的学校、幼儿园按师市居民缴费标准统一收缴居民医疗保险费,北屯税务局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银行划扣“三方协议”统一进行扣缴。
五、注意事项
(一)使用社会保障卡缴费的参保人员,须确保此社保卡已经开通金融功能,否则无法进行缴费。
(二)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请及时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三)参保人员发生信息变更,如停保、续保情形(居民身份类别、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请及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变更相关信息。
(四)参保人员协议扣款账号发生变更、冻结、注销等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形,请及时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到开户行签订新协议,并将新签订的协议告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终止旧协议。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
北屯税务局 医疗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