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现明确2019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国庆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正常开放,建议您通过电子税务局(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办理相关业务。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9月30日
十月申报期办税提示 时间:2019年9月30日 13:17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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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现明确2019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国庆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正常开放,建议您通过电子税务局(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办理相关业务。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9月30日 文档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