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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国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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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新疆中小学下学期添动漫税收教材]]>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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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p>　　从今年下学期开始,新疆35.5万名中小学生将在课堂中体验“税收知识动漫之旅”。　</p>
<p>　　4月27日,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厅厅长、地税局局长弯海川、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闫勤、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佟伟、自治区教育厅工委副书记隋霞共同触摸水晶球,正式宣告税法宣传教育纳入新疆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启动,新疆也成为全国首个把税法宣传纳入教育系统规划的省区。&nbsp;</p>
<p>　　记者现场观看了新鲜出炉的税收宣传动漫片:动漫人物齐齐、阿丽亚等小朋友走进了学校、公园、消防局、BRT车站等地,将什么是税收、税收收取后用于9年义务教育、公园、BRT车站建设等税法知识以趣味动漫的形式展现了出来。&nbsp;</p>
<p>　　据了解,将税收知识教育列入中小学课堂教育,意味着税法宣传教育由此前的随机性任务变为新疆各级各类学校的指令性任务,全区各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相应学习教育任务。&nbsp;</p>
<p>　　自治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英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针对不同学校、学生接受能力和关注程度、兴趣的不同,税法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均不同,全疆中小学主要以观看税法宣传动漫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内容以税收基础知识为主,而大中专学生则将《大中专学生税收知识读本》作为学习资料带入课堂,这份学习资料除税收基础知识外,还侧重介绍大中专学生就业、自主创业等税收政策,让大中专学生及时学习掌握、了解税收以及税收优惠政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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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乌市开发区国税举行绿色通道服务卡及税收优惠政策一碟通发放仪式]]>
            </title>
			<description>
				<![CDATA[<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2012</span><span>年<span>4</span>月<span>18</span>日</span><span>上午，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span>(</span>头屯河区<span>)</span>国税局在维泰大厦举行“纳税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卡”及“税收优惠政策一碟通”发放仪式。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关平，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主任、区长薛继海，自治区国税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开发区（头屯河区）经发委、财政局、投资促进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仪式，开发区（头屯河区）国税局<span>89</span>户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大型企业的代表，部分开发区（头屯河区）国税局干部共计<span>120</span>余人参加了仪式。</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开发区（头屯河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文磊在发放仪式前致辞；开发区（头屯河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波宣读了开发区（头屯河区）国税局“绿色通道”服务承诺；<span>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span>审计师关平，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主任、区长薛继海等领导现场为<span>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大型企业的代表</span>颁发“绿色通道服务卡”和“税收优<span>惠政策一碟通”</span>；<span>金风科技和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做为纳税人代表发言。</span></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据悉，发放“纳税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卡”及“税收优惠政策一碟通”，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税局为认真开展“政策落实年”主题活动，结合全国第<span>21</span>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要求，针对入驻辖区大型企业迅速增加、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纳税服务需求日益多元化的实际情况采取的纳税服务新举措，旨在通过</span><span>发放“纳税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卡”，为辖区重点税源企业和开发区（头屯河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大型企业，建立更加高效、快捷的无障碍服务通道。</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img oldsrc="W020120419579145618589.jpg" alt src="./ssyw/201204/W020120419579145618589.jpg" /></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活动现场</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img oldsrc="W020120419579145662394.jpg" alt src="./ssyw/201204/W020120419579145662394.jpg" /></span></p>
<span>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关平为企业代表颁发</span><span>“纳税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卡”</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及“税收优惠政策一碟通”</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img oldsrc="W020120419579145708419.jpg" alt src="./ssyw/201204/W020120419579145708419.jpg" /></span></p>
<span>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主任、区长薛继海出席仪式</span></p>
</span>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img oldsrc="W020120419579145764321.jpg" alt src="./ssyw/201204/W020120419579145764321.jpg" /></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 /><span><span>开发区（头屯河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文磊致辞</span></span></p>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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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新疆国税开“政策落实年主题园地”]]>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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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p>　　4月10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网站开通“政策落实年主题园地”专区，方便纳税人集中查阅今年我区国税落实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nbsp;</p>
<p>　　4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获悉，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国家和自治区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新疆经济发展、扶持企业成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nbsp;</p>
<p>　　为强力推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为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提供保障，自治区国税局党组决定在今年开展“政策落实年”主题活动。而“政策落实年主题园地”除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参考外，还可集中采纳纳税人针对政策落实的建议、意见，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平公正的政策执行环境，增强国税干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识和能力。&nbsp;</p>
<p>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佟伟日前在自治区国税局网站与网民在线交流时提及，新疆国税开展“政策落实年”主题活动，其主要内容就是在全面、准确、完整、及时贯彻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将其贯穿于依法行政、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工作的全过程，保证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nbsp;</p>
<p>　　佟伟说，新疆国税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和落实优惠政策同等重要，不落实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十一五”共计减免税收454.4亿元，2011年减免税收87亿元。在落实政策的同时，我们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税收征管，实现了经济税收的协调增长。“十一五”共组织税收收入2268.9亿元，2011年达到739.9亿元，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了财力保证。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是核心业务的理念，创新纳税服务内容和手段，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了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nbsp;</p>
<p>　　佟伟局长还与在线网民互动，详细解答了网民提出的“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是否继续执行”、“车购税退税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以及所得税、出口退税等方面的问题。关平总审计师也先后回答了“税控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打击假发票”等有关方面的问题。&nbsp;</p>
<p>　　为确保“政策落实年”主题活动顺利开展，今年以来，新疆国税要求各级国税机关结合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情况，对辖区内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户数、税源等情况做好调查登记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新办企业政策辅导制度。&nbsp;</p>
<p>　　对新办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其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及主要内容、减免税办理程序以及需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辅导；办税服务大厅配备供纳税人查阅税收政策的设备、纳税宣传材料，方便纳税人查阅相关税收政策；建立政策落实跟踪制度。&nbsp;</p>
<p>　　同时，新疆国税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进一步公开执法标准，公开执法过程，公开执法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在落实税收政策工作中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加强对减免税的管理。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事项进行清查。发现符合税收优惠条件而未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及时告知纳税人办理减免税手续。对清查中发现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对于经整改能达到要求的，帮助纳税人积极整改，对确实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依法妥善处理；慎用处罚权，坚持“过罚相当，同类情形同等对待”的原则。&nbsp;</p>
<p>　　本月是第21个税收宣传活动月，新疆国税为了加强政策宣传将最近的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成册，给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纳税人送了将近1万册，以方便他们查阅相关信息。同时，积极利用QQ群、国税微博、12366税收政策知识库等新兴载体宣传税收政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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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新疆国税全面实现发票电子采集查询]]>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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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p>　　从四五天时间才能验旧完1万份手工发票，到每天实时开票验旧完毕，新疆百草堂医药连锁经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蔡江华充分体验到了发票电子采集、查询的便利。　</p>
<p>　　4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获悉，新疆国税系统在全国范围内首家自行研发的普通发票电子管理系统目前实现全疆覆盖，这也意味着新疆国税系统发票信息实现了全面采集和查询，社会化发票打假监督机制开始建立。&nbsp;</p>
<p>　　4月15日，在天山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内，天山区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科长王俊刚说，普通发票电子管理系统全覆盖后，天山区辖区的用票大户从原来天天泡在税务局验旧领票，改成一月只需来领票一次验旧一次即可。&nbsp;</p>
<p>　　为了建立健全发票长效管理机制，自治区国税局2010年设计研发了《普通发票电子管理系统》，实现了发票从领购、开具、缴销、查询、比对、稽核等的过程控制，彻底解决了纳税人普通发票开票数据采集困难或采集不全的问题。&nbsp;</p>
<p>　　除了开票和查询功能，该系统可同步实现逐份核查发票、按户检索发票开具使用情况等功能。去年一年，通过使用该系统，仅全区个体税收收入一项，超定额补税收入达到4.01亿元，在税收收入增加的同时，大头小尾、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nbsp;</p>
<p>　　自治区国税局总经济师徐岩说，通过该系统，原来大量需要人工操作的程序，现在已经转变为信息化自动处理，不仅大大减轻了办税大厅的工作量，提高了办税效率，也方便了纳税人。徐岩呼吁政府部门以及广大纳税人通过新疆国税门户网站设立的公开发票查询系统，查询比对发票真伪，在降低自身税收风险的同时，遏制制售、使用假票行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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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新疆国税领导带队做客 “新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
            </title>
			<description>
				<![CDATA[<div class="Custom_UnionStyle">
<p align="center">　<img alt oldsrc="W020120406375599006109.jpg" src="./ssyw/201204/W020120406375599006109.jpg" />　</p>
<p align="center">　　<span><span>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关平做客“新广行风热线”</span></span></p>
<p align="justify">　　<span><span>2012</span><span>年<span>4</span>月<span>1</span>日</span><span>上午（北京时间<span>9</span>：<span>30</span>分至<span>10:30</span>分），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关平携政策法规处、货物与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稽查局等部门领导做客“新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场解答听众朋友的热线咨询。</span>
<p>　　<span>今<span>年是新疆国税局党组确定的“政策落实年”，<span>4</span>月又恰逢全国第<span>21</span>个“税收宣传月”，借助新广行风热线这个平台，关平总审计师向广大听众介绍了</span>国家和自治区近期出台和调整的<span>最新</span>税收政策，中小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span>及</span></span><span>日常受理群众投诉问题的渠道。随行的</span><span>相关部门领导也认真解答了热线听众询问的有关发票开具、车购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span></p>
<p>　　<span>据悉，“新广行风热线”节目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和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共同打造的旨在<span>加强社会舆论监督、</span>解决广大听众诉求的一档金牌栏目，新疆国税局每年坚持由局领导带队参加该节目，宣传和解读税收政策，并解答听众的涉税问题。</span></p>
<p>　　</p>
</span></p>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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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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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font color="#FF0000">新疆国税举行税收宣传月在线访谈活动</font>]]>
            </title>
			<description>
				<![CDATA[<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3</span><span>月<span>30</span>日</span><span>上午，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佟伟和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关平走进新疆国税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直播间（天山网同步播出），围绕新疆国税工作和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与在线的广大网民展开交流，并现场回答了在场来宾和网友的提问。</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访谈中，针对在场来宾和网友的提问，佟伟局长说，<span>2012</span>年<span>4</span>月是全国第<span>21</span>个税收宣传月，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近年来，全区国税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维护稳定、和谐发展”的光荣使命，把握“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积极肩负“为国聚财、维护稳定”两大责任，不断深化“大征管、大教育”两大格局，有效发挥了税收的职能作用，为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应有的贡献。</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他说，新疆国税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和落实优惠政策同等重要，不落实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十一五”共计减免税收<span>454.4</span>亿元，<span>2011</span>年减免税收<span>87</span>亿元。在落实政策的同时，我们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税收征管，实现了经济税收的协调增长。“十一五”共组织税收收入<span>2268</span><span>.9</span>亿元，<span>2011</span>年达到<span>739.9</span>亿元，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了财力保证。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是核心业务的理念，创新纳税服务内容和手段，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了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他强调，今年新疆国税系统将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年初部署的八个方面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好“政策落实年”主题活动，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新疆作出新的贡献。。</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随后，佟伟局长还向新疆广大网民介绍了中央新疆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新疆国税局近年来推出的一系列优化纳税服务措施等。</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在谈到新疆国税“政策落实年”主题活动时，佟伟局长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对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国家为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对新疆出台了产业、金融、土地、税收等方面一系列的差别化政策。税收政策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对新疆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全区国税系统开展“政策落实年”主题活动，就是为了抓好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落实，促进优惠政策更好更快的落地。新疆国税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全系统采取集中学习、重点辅导、专题讲座、开展政策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活动，为政策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我们将最近的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成册，给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纳税人送了将近一万册，方便他们查阅。同时，还将结合第<span>21</span>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span>QQ</span>群、国税微博、<span>12366</span>税收政策知识库等新兴载体宣传税收政策。三是做好政策执行和政策落实的监督。新疆国税将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及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在落实税收政策工作中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新疆国税还将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事项进行清查。对发现符合税收优惠条件而未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将及时告知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期间，佟伟局长还与在线网民互动，详细解答了网民提出的“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是否继续执行”、“车购税退税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以及所得税、出口退税等方面的问题。关平总审计师也先后回答了“税控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打击假发票”等有关方面的问题。</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据悉，作为全国第<span>21</span>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本次“在线访谈”是新疆国税门户网与新疆天山网联合主办的，活动历时<span>1</span>个小时，接到纳税人、网友各类问题<span>113</span>个，回答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span>15</span>个，访谈全部过程以图文形式在新疆国税门户网与新疆天山网进行了同步直播。</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了解访谈具体内容可登陆新疆国税门户网站：<span><a href="http://www.xj-n-tax.gov.cn/">http://www.xj-n-tax.gov.cn/</a></span>和新疆天山网：<span>htt://</span></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span><a href="http://www.tianshannet.com.cn">www.tianshannet.com.cn</a></span><span>相关“在线访谈”栏目）</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img style="border-right-width: 0px; border-top-width: 0px; border-bottom-width: 0px; border-left-width: 0px" oldsrc="W020120330653149235483.jpg" alt src="./ssyw/201203/W020120330653149235483.jpg" /></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在线访谈现场</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img style="border-right-width: 0px; border-top-width: 0px; border-bottom-width: 0px; border-left-width: 0px" oldsrc="W020120330653149297906.jpg" alt src="./ssyw/201203/W020120330653149297906.jpg" /></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在线访谈现场二</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img style="border-right-width: 0px; border-top-width: 0px; border-bottom-width: 0px; border-left-width: 0px" oldsrc="W020120330653149331730.jpg" alt src="./ssyw/201203/W020120330653149331730.jpg" /></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佟伟局长回答嘉宾和网友提问</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 /></p>
<div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img style="border-right-width: 0px; border-top-width: 0px; border-bottom-width: 0px; border-left-width: 0px" oldsrc="W020120330653149384606.jpg" alt src="./ssyw/201203/W020120330653149384606.jpg" /></span></div>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参加此次访谈的区局部分处室负责人</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img style="border-right-width: 0px; border-top-width: 0px; border-bottom-width: 0px; border-left-width: 0px" oldsrc="W020120330653149508509.jpg" alt src="./ssyw/201203/W020120330653149508509.jpg" /></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访谈结束后佟伟局长现场观看访谈记录</span></p>
<p class="Custom_UnionStyle" align="center"><span /></p>
<span />]]>
          </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
				<![CDATA[继续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完善有利于结构调整的税收制度]]>
            </title>
			<description>
				<![CDATA[<p>　　阅读提示&nbsp;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今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后，我国税制改革进程中的又一个标志性事件。税收是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增强服务业竞争能力，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推动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带动扩大就业；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科技创新，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这项改革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复杂，需要在扎实做好试点工作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跟踪评估，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nbsp;</p>
<p>　　1.&nbsp;增值税制度亟待向广度覆盖&nbsp;</p>
<p>　　现阶段解决增值税改革的广度问题尤为紧迫。由于对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不完整，转型后的增值税制度在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产业分工方面的优势仍然难以充分发挥，急需在覆盖广度上取得突破。&nbsp;</p>
<p>　　增值税的理论构想是上世纪初由美国耶鲁大学亚当斯教授和德国实业家西门子博士提出。1954年，法国首先将增值税制度付诸实践，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一项税收制度能够很快在世界得到普及，表明其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增值税的核心特征是抵扣机制，即以货物和劳务的增加值为税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抵扣用于生产投入的外购货物和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款。这一制度安排，与传统的以货物和劳务价值全额为税基的销售税相比，能够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纳税人总体税负不会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分工和协作环节的增多而叠加，是更适应社会生产分工不断细化的货物和劳务类税种，其最初的理论构想者将该税种赞为“改良的所得税”。&nbsp;</p>
<p>　　根据纳税人外购固定资产抵扣程度的不同，增值税可归为3种类型。一是生产型增值税，税基为销售收入减去外购货物和劳务支出，不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值，在统计口径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二是收入型增值税，税基是在生产型增值税基础上，可以扣除当期固定资产折旧，相当于国民生产净值。三是消费型增值税，税基为销售收入减去外购货物和劳务支出，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值，相当于对国民收入中用于消费性支出的部分征税。这3种类型增值税，扣除程度依次呈阶梯式递增，税基则呈阶梯式递减，二者此长彼消。举个例子，假设某一纳税人当期实现销售额100万元，外购货物和劳务投入40万元，外购固定资产投入3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5万元（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在生产型增值税制下，其可扣除金额为40万元，税基为60万元；在收入型增值税制下，可扣除金额为45万元，税基为55万元；在消费型增值税制下，可扣除金额为70万元，税基为30万元。&nbsp;</p>
<p>　　我国是在1994年进行的财税体制重大改革中，将增值税制度全面引入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领域。增值税由此成为第一大税种，不仅在筹集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有力地推动了货物生产流通领域专业化分工的发展。同时，增值税的出口退税制度也为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增值税制度的建立，我国以加工制造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并逐步成为全球制造业大国。据统计，1994年至2010年，我国工业增加值由19481亿元增加至160867亿元，按不变价计算增长4.4倍；出口货物总额由10422亿元增加至107023亿元，增长9.3倍。&nbsp;</p>
<p>　　受当时一些条件制约，1994年基于经济体制转轨背景建立的中国增值税制度，与其他大多数国家实行的增值税相比，在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上尚未完全到位。在深度上，主要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不彻底，固定资产没有纳入抵扣范围，对投资仍然重复征税，在税制类型上还属于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鼓励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进步。在广度上，主要是增值税覆盖不全面，征税对象限于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则实行营业税制度。根据相关数据测算，目前增值税覆盖了国民经济60%多的领域，其余由营业税覆盖。这种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税制格局，不仅对服务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造成了重复征税，也导致制造业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和服务业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得不到抵扣，各产业之间深化分工协作存在税制安排上的障碍。&nbsp;</p>
<p>　　2009年，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契机，为解决增值税改革的深度问题，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我国全面实施了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纳入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在推动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因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累计减少税收收入5000多亿元，明显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nbsp;</p>
<p>　　与解决改革的深度问题相比，现阶段解决改革的广度问题更为紧迫。由于对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不完整，转型后的增值税制度在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产业分工方面的优势仍然难以充分发挥。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攻坚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加快完善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税收是政府影响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增值税是与货物和劳务生产流通关系密切的税种，不失时机地将增值税制度引入服务业领域，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不仅是完善税收制度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第二和第三产业融合、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的迫切需要。&nbsp;</p>
<p>　　相对于1994年而言，目前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经过多年实践，增值税的制度优势已经得到社会认同，营业税的弊端广遭诟病。增值税立法也提上日程，对改革形成了有力推动。国际上对服务业征收增值税越来越普遍，可以为我国实施这项改革提供有益借鉴。随着税收专业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增值税的征收效率明显提高，为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提供了所能承受的减税空间。&nbsp;</p>
<p>　　2.&nbsp;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经济效应分析&nbsp;</p>
<p>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经济效应，不仅体现为税负减轻对市场主体的激励，也显示出税制优化对生产方式的引导。相对而言，前者的作用更直观，后者的影响更深远。&nbsp;</p>
<p>　　经济理论和实践证明，社会分工程度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经济效应，不仅体现为税负减轻对市场主体的激励，也显示出税制优化对生产方式的引导。相对而言，前者的作用更直观，后者的影响更深远。其效应传导的基本路径是：以消除重复征税为前提，以市场充分竞争为基础，通过深化产业分工与协作，推动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促进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应提升。&nbsp;</p>
<p>　　在深化产业分工方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多环节经营活动面临的重复征税问题，推进现有营业税纳税人之间加深分工协作，也将从制度上使增值税抵扣链条贯穿于各个产业领域，消除目前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在税制上的隔离，促进各类纳税人之间开展分工协作。&nbsp;</p>
<p>　　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将现行适用于第三产业的营业税，改为实行增值税，更有利于第三产业随着分工细化而实现规模拓展和质量提升。同时，分工会加快生产和流通的专业化发展，推动技术进步与创新，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nbsp;</p>
<p>　　在扩大国内需求方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除了重复征税，对投资者而言，将减轻其用于经营性或资本性投入的中间产品和劳务的税收负担，相当于降低投入成本，增加投资者剩余，有利于扩大投资需求；对生产者和消费者而言，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消除重复征税因素后，商品和劳务价格中的税额减少，可以相应增加生产者和消费者剩余，有利于扩大有效供给和消费需求。&nbsp;</p>
<p>　　在改善外贸出口方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实现出口退税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领域延伸，形成出口退税宽化效应，增强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货物出口也将因外购生产性劳务所含税款可以纳入抵扣范围，形成出口退税深化效应，有助于进一步拓展货物出口的市场空间。&nbsp;</p>
<p>　　在促进社会就业方面，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容纳的就业人群要超过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带来的产业结构优化效应，将对就业岗位的增加产生结构性影响；随着由于消除重复征税因素带动的投资和消费需求的扩大，将相应带来产出拉动型就业增长。&nbsp;</p>
<p>　　为了客观地验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经济效应，国家税务总局专题研究小组通过建立中国税收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T-CGE），运用计量方法，将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对各类市场主体行为的影响置于宏观经济运行的整体框架中做了量化分析。T-CGE模型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作为模型数据基础的社会核算矩阵，另一部分是刻画经济循环过程的系列方程组。社会核算矩阵共设置7大类11个账户，分别是商品、活动、要素（资本、劳动力）、机构（居民、企业、政府）、投资储蓄（储蓄、投资和库存）、国外部门和税收，其中商品和活动分别由61个产品部门和产业部门构成，最终参与计算的数据近30000个。系列方程组根据不同描述对象共分为生产行为、居民行为、政府行为、进出口行为、投资和储蓄、税收制度、均衡条件7大模块，包含2400多个变量和方程，对经济活动的全部过程，包括厂商生产决策、居民消费偏好以及税收对各行为主体的影响等，均以方程的形式予以模拟。&nbsp;</p>
<p>　　以2009年为基期，运用T-CGE模型就改革对经济社会的综合影响进行的模拟测算结果显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将带动GDP增长0.5％左右，第三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将分别提高0.3％和0.2％，高能耗行业增加值占比降低0.4％；拉动居民消费增长约1.1％，社会投资增长约0.2％，出口增长约0.7％；可直接带来新增就业岗位70万个左右，且第三产业就业占比将有所提升；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价格总水平也将有所下降。虽然2009年的基础数据带有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痕迹（2010年以后的数据因不完整而无法使用），但这一测算结果同样可以证明，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必将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持。&nbsp;</p>
<p>　　3.&nbsp;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总体考虑和试点方案&nbsp;</p>
<p>　　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需要“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平稳过渡”，既要统一设计税制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又要通盘考虑改革的具体事项，还要充分兼顾改革前后税制和征管变迁，实现税制转换的平稳过渡。&nbsp;</p>
<p>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涉及税种结构、财政体制、税收征管等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在税种结构上，我国现行货物劳务税体系是以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主体。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将形成以增值税普遍征收为主、以消费税特殊调节为辅的税制格局。在财政体制上，我国目前对增值税实行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享，营业税除少部分行业集中缴纳的税收归属中央外，其余全部属于地方收入，并占整个地方级税收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为保障地方财政利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地方，同时还要相应考虑地方收入主体税种构建问题。在税收征管上，按照国税局和地税局征管职责划分，增值税由国税局征管，营业税除归属中央的收入由国税局征管外，其他由地税局征收。为了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规范税收执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应由国税机关统一负责征收，并结合深化税制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合理配置地税机关征管职责。&nbsp;</p>
<p>　　上述若干制度安排面临的调整变化，牵涉和影响面之广，超过了1994年以来任何一项税制改革。因此，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需要“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平稳过渡”。整体规划，就是要遵循增值税制度内在规律，着眼于消除货物和劳务领域的重复征税，统一设计税制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妥善处理好政府与纳税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统筹协调，就是要结合增值税立法的要求，通盘考虑改革的具体事项，精心设计税制要素，科学确定税负水平，合理划分收入归属，不断完善征管条件。平稳过渡，就是要科学安排改革进程，充分兼顾改革前后税制和征管变迁，确保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实现税制顺利转换、征管有序衔接、征纳关系和谐融洽、财政体制平稳运行。&nbsp;</p>
<p>　　从理论上讲，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更有利于保障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和税制运行的规范性，但为了确保改革毫无悬念地取得成功，有必要通过先行试点的实践，验证税率等税制要素设计的合理性、配套措施的有效性、财政减收的可行性、征管制度的科学性，为全面实施改革积累经验。根据增值税的特点和将要改征增值税行业的特征，改革试点应采取地区试点与行业试点交叉进行的方式。这一方面可以从点面结合的角度，全面评估税制设计对纳税人负担、税收收入以及经济运行的影响，通过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方案，为全面推进改革做好制度安排；另一方面，可以从以点促面的角度，夯实改革所需的各项纳税服务和征管基础工作，有效增进征纳双方对税制转换的适应性，为改革顺利实施创造不可或缺的运行条件。&nbsp;</p>
<p>　　基于上述考虑，改革试点方案需要从试点范围、税制安排、过渡政策、收入归属、征收管理等方面，对整个试点工作做出统一部署。试点方案总体上应具有扩大试点和全面实施的可操作性，而非仅适应单个地区的量身制作。&nbsp;</p>
<p>　　在试点范围上，综合考虑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先行选择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将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nbsp;</p>
<p>　　在税制安排上，除合理设定计税方式、计税依据、纳税地点外，关键是科学设置税率。按照将原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采用全国税收调查和北京、上海、湖南3个地区典型调查的数据，相互验证测算出交通运输等行业的适用税率在11%至15%之间，现代服务业的适用税率在6%至10%之间。根据改革后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改革试点方案从低确定了11%和6%两档税率，并对出口劳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nbsp;</p>
<p>　　在政策衔接上，针对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制差异和改革试点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开展的实际情况，对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与非试点行业、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之间的税制衔接，以及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等问题，均进行了妥善处理。&nbsp;</p>
<p>　　在收入归属上，维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按照保持中央和试点地区税收分配关系不变的原则，对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nbsp;</p>
<p>　　在征收管理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现行负责征收增值税的国税机关统一征收。&nbsp;</p>
<p>　　4.&nbsp;改革试点的开展情况&nbsp;</p>
<p>　　和扩大试点的基本考虑&nbsp;</p>
<p>　　随着试点的延续，要围绕改革对经济运行、社会民生等方面的影响，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凝聚改革共识，并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使增值税的链条机制完整运行。&nbsp;</p>
<p>　　今年1月1日以来，上海市共有12.6万户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业1.1万户，现代服务业11.5万户；一般纳税人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6万户）纳入改革试点范围，由原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上海市的精心组织下，实现了税制转换的平稳过渡。改革试点虽然时间不长，但已呈现出4个方面的变化。&nbsp;</p>
<p>　　一是降低了大部分纳税人税收负担。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实行5%的营业税税率降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且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税负下降幅度超过40%；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85%的研发技术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75%的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服务、70%的文化创意服务业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加工制造业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外购交通运输劳务抵扣增加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劳务纳入抵扣，税负也普遍降低。&nbsp;</p>
<p>　　从交通运输业看，改革试点的名义税率为11％，同时在税制安排上明确了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实际税负要低于11％的名义税率，并且下一道环节接受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将由原7％增加到11％。毋庸讳言，我们注意到参与试点的部分交通运输业企业在改革试点初期出现了税负增加的问题。初步分析，原因主要在于，不同企业由于资本有机构成及投入时间存在差异，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在一定时段上不匹配。交通运输企业的主要资本投入是车辆，如果纳入改革试点的交通运输企业大部分车辆都是在2012年1月之前购置，就会在改革初期出现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小、销项税额相对较大的情况。同时，由于改革尚未全面推开，影响到交通运输企业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譬如，路桥费支出是交通运输企业经营成本的主体之一，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近期发布的报告显示，过路过桥费平均占运输成本的34％。由于路桥收费还没有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路桥费支出得不到抵扣则会相应增加税收负担。再如，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车辆加油费支出，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方便或不及时，也带来了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的矛盾。解决这些问题，根本上还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努力确保不因改革增加纳税人负担。上海市也为此做了相应考虑。&nbsp;</p>
<p>　　二是拓展了试点行业和企业市场空间。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征增值税，拓宽了加工制造业产业链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目前，试点地区纳税人来自外省市的订单已经开始增加，表明改革试点相应扩大了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市场需求。&nbsp;</p>
<p>　　三是促进了企业分工细化和技术进步。试点之前，许多制造业企业基于外购技术的营业税负担问题，不愿意将研发环节从本企业分离。试点之后，由于外购研发技术负担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一些生产制造企业向外分离研发设计等业务的意愿愈来愈强。改革对深化专业分工、提高创新效率的激励和引导效应正在显现。&nbsp;</p>
<p>　　四是提升了商品和服务出口竞争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出口退税宽化和出口退税深化的制度效应得到了体现。在宽化效应方面，国际运输和研发设计被纳入出口零税率范围，推动了这类服务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深化效应方面，出口货物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劳务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退还，增强了这类货物出口的竞争力。&nbsp;</p>
<p>　　上述变化，初显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积极成效，也反映出需要密切关注和统筹研究解决的问题。随着试点的延续，要围绕改革对经济运行、社会民生、企业负担、财政收入、征管效能、纳税遵从等方面的影响，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和评估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凝聚改革共识。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适时将一些示范和带动效应较强的地区纳入试点，选择部分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的行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消除地域性试点的局限，使增值税的链条机制完整运行。“十二五”时期要全面实施这项改革。&nbsp;</p>
<p>　　应当指出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制度本身仍有待继续完善和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研究将现行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由个体工商户扩大到小微企业，适度减少增值税税率档次，探索建立留抵税额退税等制度，使增值税在广度和深度上与国际普遍适用的制度安排更加接轨，为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创造更为有利的税制环境。</p>]]>
          </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
				<![CDATA[新疆国税宣传进出口税收政策巧借力]]>
            </title>
			<description>
				<![CDATA[<div class="Custom_UnionStyle">
<div>
<p>　　<span>自治区国税局积极开展“政策落实年”主题活动，主动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进出口税收相关政策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span></p>
<p>　　<span>今年以来，新疆国税通过与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沟通，通过自治区商务会议、兵团商务会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兵团分会商务培训以及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对全疆重点出口企业负责人、部分财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自治区商务厅及各地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以及兵团商务局和各师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了政策宣传培训。培训内容重点围绕进出口税收政策和出口货物退<span>(</span>免<span>)</span>税操作实务，并对促进新疆外贸经济发展、扶持出口企业成长、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喀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等特殊区域的进出口税收政策进行了专门宣讲。</span></p>
<p>　　<span>通过这些高层次的宣传培训，一方面增进了税企之间的沟通了解，另一方面增强了政策指导的针对性，解决了部分企业的实际问题，得到了商务部门和进出口企业的一致好评。</span></p>
</div>
</div>]]>
          </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
				<![CDATA[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title>
			<description>
				<![CDATA[<p>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继陷入经济低迷的状态下，我国经济保持了稳定增长势头，政府宏观调控起到了重要作用，结构性减税显示出特有功效。　</p>
<p>　　一&nbsp;</p>
<p>　　起源于世界最大经济体的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以及随后出现的欧洲部分国家主权债务危机，不仅揭示了完全由“看不见的手”决定的分配并不都是社会最需要的分配，而且暴露了一些发达国家长期通过负债维持个人消费或政府开支的增长模式已经无力继续成为激活经济复苏的引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也形成了倒逼机制。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抓住世界经济步入新的上升周期的有利时机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取得了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的长足进步。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逐步变化，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也面临着加快转变的迫切需要。&nbsp;</p>
<p>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投资、消费、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协调，偏高的投资率、偏低的消费率、偏大的贸易顺差对经济增长形成的拉动效应不可持续。长期通过耗用大量能源资源等生产要素换取的经济总量扩张，在我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强，各类约束性矛盾日趋突出的状态下无法延续。缺乏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创新推动，以低水平产业重复生产为主要特征的畸形产业结构难以为继。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协调和社会群体收入差距不合理的状况，无论是对构建和谐社会还是实现共同富裕都不相适应。因此，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在深层次上是对传统的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方式的冲击。&nbsp;</p>
<p>　　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央明确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即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向依靠一、二、三次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围绕这一总体要求，需要在体制机制和利益导向上形成相应的制度性安排，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nbsp;</p>
<p>　　税收是政府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手段。由于社会可供分配的资源有限，税收实际上是把企业和个人掌握的部分资源依法转为政府支配。我国目前是实行复合税制，征收的税种可以分为货物劳务类、所得类、财产类和行为类。其中，货物劳务类和所得类税收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90%。这些不同种类的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也影响着企业和个人的投资与消费、收入与财富分配，以及生产和交易等行为。通过科学运用调整税基或税率、设置征收标准等税制要素，制定实施减税政策，将原由政府掌握的资源转由企业和个人支配，可以在预算政策和货币政策配合下，改善供给和需求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nbsp;</p>
<p>　　二&nbsp;</p>
<p>　　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至今已有四年时间。与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倍受巨额政府赤字困扰，在财政政策上穷尽思忖削减政府开支或增加税收相比，我国政府在合理控制赤字总规模的同时，不间断地实施了大规模结构性减税政策。相对于具有普惠意义的全面减税而言，结构性减税是有选择的税收优惠。2008年以来，通过采用直接优惠（包括税收减免、降低税率等）和间接优惠（诸如投资抵免、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允许计提风险准备等）方式实施的减税措施累计已有70多项，涉及十几个税种，每年减税规模达数千亿元。主要减税措施的政策取向是：&nbsp;</p>
<p>　　着力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是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增加居民收入，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从2008年10月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2008年3月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的基础上，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当年第四季度因减税相应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约500亿元，全国有900多万个体工商户税负下降；今年开始降低包括居民日用品在内的700多种商品进口关税，对219个品种蔬菜免征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这些措施为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发挥了积极作用。&nbsp;</p>
<p>　　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重点。2009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已累计减少税收5000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投资和技术进步；2008年对企业的国债利息收入等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9月对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单边征收，2009年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给予营业税等优惠，支持金融保险业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从2009年开始对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优惠政策，支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发展；从2009年起实施促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文化产业、动漫产业等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发展；今年进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也属于一项力度较大的减税措施，有利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nbsp;</p>
<p>　　切实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对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决定性意义。从2008年开始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研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2008年以来，为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建设，实施有关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2011年，为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实施增值税等优惠政策。2008年至2011年，每年为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减免税收均有数百亿元。&nbsp;</p>
<p>　　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促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是实现经济社会长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从2008年起，我国先后调整和完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税收政策，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设备而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抵免部分企业所得税，目前已累计减免相关税收1000多亿元。&nbsp;</p>
<p>　　大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关系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新一轮为期十年的促进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国家扶持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等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继续实施或新出台支持特殊困难地区、民族边疆地区等区域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在海南进行离境退税和离岛免税政策试点。&nbsp;</p>
<p>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点之一。按照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的要求，2008年以来，国家相继延长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出台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并将大学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等作为扶持的重点，其中下岗再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等享受的税收减免已有几百亿元。为支持解决群众住房问题，2008年以来先后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建设和运营实施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政策。&nbsp;</p>
<p>　　全面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小型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2009年国家出台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金融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所得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2010年出台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等政策；2011年又出台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税收优惠政策。&nbsp;</p>
<p>　　上述结构性减税政策，体现了多税种并用、多环节共促、影响范围广的特点，今年仍然继续实施。税务部门要不折不扣地将各项减税政策落到实处。需要指出的是，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减税规模最大的税种，构成了减税的主体，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善供求关系，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各项减税政策的具体效应，还有待通过对翔实的数据测算分析后，做出定量评估，进而不断积累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经验。&nbsp;</p>
<p>　　三&nbsp;</p>
<p>　　按照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要求，“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应进一步突出重点，与深化税制改革统筹协调，与其他调控手段相互配合，逐步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妥善处理好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社会公平与保持经济稳定之间的关系。&nbsp;</p>
<p>　　实施结构性减税要力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减税政策的安排应着力促进扩大内需和调整结构，突出体现积极支持实体经济自主创新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支持促进就业和提高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nbsp;</p>
<p>　　实施结构性减税要结合深化税制改革形成长期制度安排。按照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体制机制的要求，在深化税制改革进程中，可以考虑将一些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税收政策作为长期制度安排。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措施，将更加凸显减税政策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激励、引导作用。&nbsp;</p>
<p>　　实施结构性减税要与其他调控手段相互配合。税收不是无所不能的调控工具，在稳定经济、调整结构、调节分配方面，各税种所起的作用亦不尽相同。在实践中，运用预算和货币政策等调控工具可能会对减税政策的实施产生挤出效应。为了顺利实现减税政策的预期目标，不仅要正确认识税种的特点和税负归宿问题，也需要预算、货币等政策工具巧妙配合，努力提高调控的一致性和精确性。&nbsp;</p>
<p>　　实施结构性减税要纳入国家预算体系统一规范管理。减税政策形成的资源配置权转移，相当于一种税式支出，或是财政支出的替代，应作为政府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以常态形式实施的减免税数额已具相当规模。有必要参照国际经验，将减免税纳入国家预算体系，建立专门预算管理制度。这既有利于统筹安排财力资源，在不影响满足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的基础上，把握好减税的力度，防范财政风险；也有助于提高减税政策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规范管理和社会监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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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2012年自治区国税系统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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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div class="Custom_UnionStyle">
<p>　　<span>3</span><span>月<span>2</span>日</span><span>至<span>3</span>月<span>4</span>日，自治区国税国税系统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在新疆财经大学进行，来自全国<span>21</span>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span>541</span>名考生实际参加面试。截止目前，共有<span>246</span>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span></p>
<p>　　<span>2012</span><span>年自治区国税局公布招录职位<span>140</span>个，招录计划<span>260</span>人，经审核参加笔试<span>4050</span>人。首批入围面试<span>577</span>人，经职位调剂、递补入围面试<span>129</span>人。为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准确，<span>2</span>月<span>28</span>日至<span>3</span>月<span>1</span>日，组织人员在华瑞大厦资格复审<span>611</span>人，符合面试资格条件<span>546</span>人，并逐一提前告知面试注意事项。</span></p>
<p>　　<span>为组织好本次面试工作，自治区国税局成立了由佟伟局长任组长，分管人事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面试工作办公室，并抽调区局机关及乌鲁木齐市国税局近<span>80</span>名工作人员参与考场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试期间实行全天封闭管理，考生、考官以及工作人员均签订保密责任书，统一保管通讯工具，对面试现场全程录像监控，自治区监察厅、人社厅派人巡考。面试过程中，实行考官和考生每天双抽签制度，考生面试结束当即公布个人成绩，每天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告综合成绩，入围考生次日即可参加体检，最大程度地方便外地考生。由于各项管理措施执行到位，面试期间没有发生责任事故，也没有接到考生关于考风考纪的投诉。</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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