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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热点问题解答

  

  一、我们单位在乌鲁木齐,2月份缴了1月份医保费,这部分钱能退还给我们吗?

  答:为了减轻参保单位受疫情影响的缴费负担,此次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都是以费款所属期界定执行期限的,执行起始时间是2月份。也就是说,并不是2月份缴纳的医保费都可以享受减免政策,只有属于2月份正常缴纳范围的医保费才可以。像您提到的这种情况,虽然医保费2月份缴纳的,但费款性质是1月份,因此不能享受减征政策。

  二、医保费减征政策出来后,申报操作会不会变复杂?

  答:按照职工医保费征缴职能划转情况,业务流程分为两类。一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的机关事业单位,税务部门按照医保部门传递的缴费信息进行征收,医保部门将分户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征后的应缴费额等传递给税务部门。二是由医保部门征收职工医保费的企业等单位和组织,医保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减征政策,按减征后的应缴费额进行征缴。

  所以,您只要和往常一样进行医保费申报,就可以自动、准确地享受减征政策,不会额外增加申报负担。而且,在办理渠道方面,税务部门还完善了单位申报客户端等线上申报功能,方便您足不出户完成申报缴费。

  三、最近我们市通知,从2月份开始,职工医保费只收一半。我们单位2月份的医保费已经全缴了,所以打算将多缴的费款冲抵3月份的缴费,可是单位这月有人调离了,2月份多缴的抵完3月份的单位缴费,还有富余。我想问一下,还能不能再冲抵3月份的个人缴费?

  答:此次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的政策只适用于单位缴费部分。因此,你们单位2月份多缴的职工医保费可以用来冲抵3月份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如还存在富余,也可以继续冲抵以后月份的单位缴费。但是,用来冲抵个人缴费是不符合政策的。

  四、我是伊犁的事业单位,因为疫情防控没办法到税务局和医保局了解最新医保减征政策,怎么办?

  答:目前,税务总局和各省税务局分别在门户网站都开设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和操作问答。新疆税务局还利用12366服务热线以及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解读政策,讲解操作,回答问题。这样,即使足不出户,也有各种渠道帮助您全面了解政策。我建议您可以先登录税务总局或新疆税务局网站,查阅相关政策信息。

  五、在此次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前,我们单位一直在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这次出台阶段性减免政策后,阶段性降率政策到期了还会延续执行吗?

  答:可以的。这次出台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特殊政策,与此前出台的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可以叠加。国家已经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0430日到期后,会继续延期执行至2021430日。

  六、请问,缓缴医疗保险费,是否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即单位是否可以缓缴代扣代缴的个人缴费部分?

  答:您好,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此次实施的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疗保险费政策,在缓缴单位缴费部分的同时,允许缓缴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具体您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由所在单位结合个人意愿提出申请。

  七、请问享受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参保单位享受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八、我单位在乌鲁木齐,2月份的医疗保险费我单位已申报,但未缴款,这个月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2月份已申报未缴款的医保费,您无需做任何处理,由医保部门作废征集计划单并按规定重新核定,其中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并推送税务部门的,税务部门先确定名单并作废,再提交名单给医保部门作废。

  由税务部门征收的机关事业单位,医保部门将分户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征后的应缴费额等传递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按照医保部门传递的缴费信息进行征收,您核对无误后直接申报即可。

  九、医保费减征期间,是每个月都需要我们提申请吗?

  答:对于医保减征政策享受,您不用额外提出减免申请,更不用每月都提出申请,只需要按照正常程序申报缴费即可。

  十、我是乌鲁木齐的事业单位如何申请缓缴医保费?

  答:用人单位需向医保部门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医保部门确定符合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医疗保险费。

  医保部门确定符合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暂不核定征集计划单,已核定推送税务部门的征集计划单,先由税务部门作废,再由医保部门撤销。

  十一、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单位所在地区对医保缴费执行了缓缴政策,还能享受减半征收政策么?

  答:如果您单位所在地区出台了职工医保费减征政策,而且对医保缴费执行缓缴政策,减征政策和缓缴政策可以叠加使用。

  十二、退费是退到我们单位缴费账户么?需要提供给税务局退费账号么?

  答:各级医保部门可以按程序依职权批量发起退费,无需缴费人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直接退费会将您多缴的费款自动退到单位的原缴费账户,不用您再次提供退费账号。如因账号原因退费失败,有关部门会及时和您联系,也请您及时反馈新的退费账号。

  十三、我单位已经缴纳了2月份的职工医保费,如果2月份实施减半征收,能不能把多缴的费款退还?

  答:首先要确定您所在地区是否执行职工医保减征政策。如果执行职工医保减征政策,相关部门将重新核定您的应缴费额,在准确确定减征金额后进行退费或者冲抵处理。

  十四、2月份已经缴的医保费退回多缴部分,需要什么手续吗?如果不选择退费,能不能抵缴3月份的应缴费款?

  答:2020年2月已征缴的职工医保费,各级医保部门要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费额,准确确定减征部分的金额,对于减征部分的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

  各级医保部门可以按程序依职权批量发起退费,无需缴费人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也可以与参保单位沟通,尊重参保单位意愿和选择,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医保部门完成退(抵)费的机关事业单位,把名单、金额等信息移交税务部门,共同做好资金对账。

  对于多缴的职工医保费,各地医保、税务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直接发起退费,或者根据您的意愿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十五、我们单位怎么知道自己被划成什么类型了?

  答:各地会按照规定公开企业的划型结果,方便您及时知晓。如果您对划型结果有异议,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变更申请。具体情况您可以咨询12333。

  十六、我单位准备缴纳3月份的社保费,怎么申报?什么时候申报?

  答:目前税务部门信息系统已调试完毕,如果您是机关事业单位可以申报缴纳3月份的社保费

  在缴纳3月的医保费时,您只要和往常一样进行医保费申报,就可以自动、准确地享受减征政策,不会额外增加申报负担。而且,在办理渠道方面,税务部门还完善了单位申报客户端等线上申报功能,方便您足不出户完成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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