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的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裕民县“以地控税”税源核查项目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完成裕民县税源覆盖面积15.6平方公里(应包含裕民县现行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包含裕民县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61团)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税源核查与系统实施,并完成税源数据库建设。
3.采购项目预算:26万元(贰拾陆万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2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巴什拜西路4号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三楼312办公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3日14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巴什拜西路4号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三楼312办公室。
五、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联 系 人:刘 阳
电 话:0901-6523236
地 址: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巴什拜西路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