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税务局 新疆税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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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关于裕民县“以地控税”税源核查项目的谈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的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裕民县“以地控税”税源核查项目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完成裕民县税源覆盖面积15.6平方公里(应包含裕民县现行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包含裕民县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61团)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税源核查与系统实施,并完成税源数据库建设。 

  3.采购项目预算:26万元贰拾陆万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2020121日至2020122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2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巴什拜西路4号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三楼312办公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12310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123日14(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巴什拜西路4号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三楼312办公室 

  五、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联  系 人:刘  阳 

  电    话:0901-6523236 

  地    址: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巴什拜西路4号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