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7号)文件要求,现按照相关程序将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医药行业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19年医药行业专项检查我地区共抽查5户医药行业企业,指导企业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结束后,对1户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查处税款14526.61元,滞纳金884.27元,合计15410.88元均已入库。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医药行业专项检查对象随机抽查结果清单
联系电话:0901-6222921
塔城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