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新兵发[2020]12号),第二师铁门关市交警队从2020年12月起承接铁门关市辖区内车辆登记业务(第二师铁门关市交警队2018年成立,但之前未承接车辆登记业务)。
铁门关税务局主动与铁门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铁门关市企业及自然人缴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辆落户上牌照的相关事宜。由于铁门关税务局成立以来未办理过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所以电子税务局系统中车辆购置税落户地中无铁门关市,导致铁门关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缴纳车辆购置税时无法选择落户地。铁门关税务局积极与自治区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联系,在车辆购置税缴税模块车辆落户地中新增铁门关市,完成铁门关市车辆购置税的系统配置。
12月7日铁门关税务局成功为二师库尔勒垦区公安局办理车辆购置税并开具电子完税凭证,完成铁门关首笔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截至目前,铁门关税务局已完成办理车辆购置税12笔,入库车辆购置税合计20.73万元。
现在,铁门关市辖区纳税人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进入车辆购置税申报模块,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信息,按照系统自动带出的申报信息,缴纳税款打印完税证即可完成车辆购置税的申报(免税车辆需前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