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师五家渠市医疗保障局 六师五家渠市财政局
六师五家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五家渠税务局
2020年3月10日
六师五家渠市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
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是当前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兵团医疗保障局要求,现就六师五家渠市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有关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的具体部署要求,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助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兵团经济社会发展。
二、缓缴相关政策
在确保我师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结合基金运行情况,决定执行师市参保各类企业缓缴医疗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为2020年2月-2020年6月,2月份已缴费可自动顺延,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工作措施
(一)六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五家渠税务局要优化办事流程,缓缴可采取不见面申请,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督导参保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
(二)六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不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确保待遇支付。
(三)六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加强基金管理,做好统计监测,跟踪分析基金运行情况,管控制度运行风险,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
(四)六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及时与兵团信息中心沟通,调整完善信息系统,确保实施缓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不影响参保单位正常申报和缴费。
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险费缓征工作,并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沟通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