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9-340
标讯区域:地方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项目联系人:李堪榜
项目联系电话:1399998672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冉晓川 13809937786 范宝金 1859903261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路577号
四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孔德兰0991-8897121、18160220026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车辆租赁项目磋商公告
采购品目:服务/ 汽车租赁
行业划分:汽车租赁
预算金额:38万元/年。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车辆租赁项目。13座面包车2辆,租赁时间为三年(按年支付租赁费用),各种手续合法完整,保险齐全且必须购买座位险等(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12日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2月 13日 11时 00 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七一酱园A座2211(华春开评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 12月13日 11时 00 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七一酱园A座2211(华春开评标室)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