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
成交金额:7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实现出口退税在线申报功能,开发出口退税在线申报系统,实现与金三期系统的互联互通;系统包括:外部信息采集、 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 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 进料加工、 单证申报、备案申报、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出口退(免) 税数据自检、其他申报、 正式审核反馈、综合信息查询、提醒服务、相关数据文件下载、电子资料上传、系统业务配置等功能模块, 以及与现有系统衔接。 服务要求:完成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建设开发,为了保障出口退税业务正常办理,持续为纳税人持续提供高效、便捷的出口退税服务,电子税务局的出口退税管理功能需按照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要求开发。实现与金税三期系统技术对接 按照整合项目的技术标准,实现按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要求开发的出口退税管理功能与金税三期系统的技术对接,保证出口退税纳税人端申报、反馈、查询等全环节业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服务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正式版本。 服务标准:中标方本阶段必须完成的主要任务服务标准和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本阶段详细工作方案。内容至少包括进度安排、工作分工、人员组成及人员资质说明等内容。 2、中标方应严格按照需求分析标准和规范进行需求开发,对本项目的业务功能需求、非功能性需求等进行需求分析、需求描述和需求验证,形成需求规格说明书。 3、需求分析结束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需求规格说明书》等文档,招标方评审通过后签字认可。 4、开发过程中,根据招标方要求,对开发项目内容作一定程度修改和完善,中标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工作。 5、中标方应制定保证效率的项目开发的总体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阶段工作计划、里程碑计划、质量管理计划。 |
五、评审专家名单:闫相东、郭翠琴、吴明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婷
电 话::0991-2982105